2024年全国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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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长安汽车党委书记、董事长朱华荣:鼓励市场创新,建议完善汽车数据产权立法

3月3日,全国人大代表、长安汽车党委书记、董事长朱华荣在2024全国两会上提出“进一步打通汽车行业消费环节,优化汽车行业政策,鼓励市场创新,强化消费体验,提升新质生产力;建设面向未来智慧交通的混合现实大科学装置;完善汽车数据产权立法”等建议。

建议1. 《关于建设面向未来智慧交通的混合现实大科学装置的建议》

一、背景

中国已成为世界最大的汽车生产国和销售市场,伴生海量中国驾驶场景及用户数据,对车辆被动安全、智驾安全、信息安全领域提出更多挑战。未来智慧交通系统中人、车(含自动驾驶汽车、传统人驾车、机器人、飞行器等)、路、云耦合,将伴生极复杂交通场景恶性事故、大规模网络入侵与操控等新风险、新问题。

当前,各汽车强国均已建成或在建集成车、路、云全交通要素在环的未来交通混合现实大科学装置(大型驾乘模拟器),将前述问题在实验室环境中安全、可控的复现、分析与解决。我国在该领域暂空白。

除此以外,研究并建设该大型科学装置有助于研究并形成芯片、OS、V2X、自动驾驶、AI算法、人形机器人等未来智慧交通重点领域的国家及行业标准;有助于筑牢功能安全、预期功能安全、信息安全、协同防护等关键技术;有助于加速中国全等级自动驾驶商业化进程;有助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支撑国家国防及经济安全。

二、存在问题

我国在该领域仍处于起步阶段,面临诸多问题:

(一)中小型装置重复建设,大型装置空白。现阶段国内各企业、高校、科研平台已建、在建或正规划建设多台套中小型驾乘模拟装置。重复低水平建设及研究造成资金、人力、时间等资源浪费,致使效率低下、技术分散,阻碍真正有价值的成果的出现。

(二)存量装置软硬件高度依赖国外供应商,自主可控欠缺。现阶段各已建及在建中小型驾乘模拟装置采用美、日、欧等国成套系统,软硬件高度依赖国外供应商;带来数据安全、技术安全、经济安全等风险。

三、改善建议

发挥体制机制优势,以顶层设计推动大装置建设:

(一)建立产学研用融合科研平台,推进大科学装置建设。建议联合多方建立产学研用融通平台,依托平台共建共用国际领先的驾乘模拟大科学装置及配套软件库、场景库,填补国内空白。

(二)项目纳入国家重点科技基础设施规划,以保障资源投入。

建议2. 《关于完善汽车数据产权立法的建议

一、背景

随着汽车行业由“硬件主导”到“软件定义”的发展,汽车之于用户已不再是单纯的出行工具,已由“单一工业品”到“新数智空间”产品的属性变迁,在智能网联汽车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数据,产权需要在个人信息保护、数据要素市场化与国家安全三者之间达成平衡。

截至目前,国家出台了《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数安规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等法律法规,对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产权确立了部分概括性规定;近期欧盟生效的《数据法案》,确立了包括个人信息及非个人信息在内的数据要素流通利用的欧洲方案,试图为欧盟的数据自由流通和维护个人隐私保护之间找到平衡。

二、存在问题

汽车数据中非个人信息边界模糊,权属不明。

《数安规定》仅明确了部分汽车数据为个人信息,未明确其他数据的性质;《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了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不属于个人信息,未明确整车厂对匿名化后数据可否使用;同时,相关法律法规亦未对汽车数据中非个人信息的范围和权属进行明确。

智能网联汽车相关非个人信息的边界模糊与权属不明,将不利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同时导致车企等不便对相关数据进行合法充分的处理和使用,不利于相关数据由“数据碎片”的分散化向“数据粮仓”的集约化转变,不利于技术和汽车产业发展的提质增效。

三、改善建议

(一)明确汽车数据中个人信息的界限。车辆自身及零部件工况类数据,道路、天气等与外部环境有关的数据,无法识别到具体个人,应不属于个人信息的范畴;而车控类数据及应用服务类数据中的不同数据与个人的关联性存在很大差异,需要从立法层面进一步予以明确。

(二)细化汽车数据产权规定,落实车企对汽车数据的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建议进一步在汽车行业落实《数据二十条》规定的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立的数据产权规则,促进数据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

建议3. 《关于进一步推动解决医疗资源不均衡问题的建议》

一、背景

《2022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2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103万个,设置床位975万张,卫生人员总数达1441.1万人。但是3.7万个医院(占3.6%),却拥有766.3万张床位(占78.6%),874.8万卫生人员(占60.7%);而98万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只有174.4万张床位(占17.9%),455.1万卫生人员(占31.6%)。从数据上来看,占比3.6%的医院却有78.6%的床位和60.7%的卫生人员,大量的优质医疗资源集中在了少数的医院里。

二、存在问题

当前医疗资源的分布不平衡,优质的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和发达地区,广大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人们往往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

三、改善建议

(一)提升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医疗水平。鼓励省级、市级医院建立帮扶和合作诊疗机制。

(二)建立重大、特重大疾病专家联动(线上)会诊机制。发挥医学专科优势,发现根本症结。

(三)打造“健康档案库”。利用大数据、智能化、区块链、物联网等新技术,让“智慧医疗”辅助医生诊断,提升治疗方案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快速推动“互联网+医疗”加速互联网医院建设,让群众在家门口能够享受优质医疗服务。同时加大医药店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提升一般性社区医疗能力,防止过度医疗。

建议4. 《关于进一步完善汽车消费环境,鼓励市场创新,提升新质生产力的建议》

一、背景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2024年经济工作时强调,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特别是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汽车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对经济增长和就业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建议进一步打通汽车行业消费环节,优化汽车行业政策,鼓励市场创新,强化消费体验,提升新质生产力。

二、存在问题

)消费者购买汽车时,部分环节仍不支持线上化办理及流转,影响消费体验、办理效率,增加成本。消费者购买汽车上牌过程中,仍需提供零售发票、合格证的纸质版原件,导致无法实现线上远程办理。同时纸质资料存在易磨损、丢失,不易保存等缺陷,在线下流转时易发生破损、遗失、补开等情况,增加汽车消费全链条材料成本、流转成本、管理成本。

(二)国家鼓励数据要素作为生产资料流通,通过数据算法赋能,为消费者带来精准、及时、差异化的消费体验,但因各种因素限制,数据流通并未真正意义上实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促进数据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但受制于相关法律法规、金融保险监管制度、各行业数据标准未统一、数据流通机制尚在制定等因素,导致数据流通并未真正实现。

(三)部分地方政府对汽车行业制定的政策不统一,或行业部分政策相对缺失,导致消费者车辆使用公平性、品牌竞争公平性、加速保有车辆更新换代受到影响。

一是部分城市限行、限购政策影响消费者车辆使用公平性;二是部分地方政府地产车补贴保护政策仍然存在,对外地汽车品牌消费不公平;三是大量老旧车缺乏有力度的以旧换新和报废更新政策,既不利于新旧车更新循环,又对用车安全和环保不利。

(四)车险业务中间渠道多,保费不一致,消费者投保体验不佳。一是车险业务中间渠道多,各类保险中介、保险代理、经纪人等中间环节增加了保险费用成本,保费贵成为汽车消费者的一大痛点;二是消费者投保在不同保司、不同地区的保费不一致,导致消费者需要在不同保司之间进行人工比价,体验不佳。

三、改善建议

(一)建议推行汽车消费零售发票电子化,上牌办理流程线上化,实现便民流程办理,提升效率,降低成本。

(二)建议审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要求,加快数据流通平台与机制的建立,赋能企业创新消费体验。一是建议审视、优化当前对数据流通有限制性因素的法律法规、监管要求,消除各行业、企业对数据流通的顾虑;二是建议加快数据流通平台搭建及机制完善,如数据授权、数据定价、收益分配、安全监管、合规交易等方面。

(三)建议统筹完善汽车行业相关政策,优化汽车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一是对于限行、限购政策,建议采取“基于互联网、大数据赋能下的智慧交通管理,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合理规划与建设,收取一定通行费的市场调节手段”等措施,替代行政管理手段,以此缓解道路交通拥堵,消除部分消费者车辆使用公平性等问题;二是对于地产车补贴保护政策,建议有序清理、破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为全国统一大市场营造更加公平合理的环境;三是对于保有老旧车,建议出台更有力度的“以旧换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快老旧车更新换代速度。

(四)建议推动车企与险企“总对总”合作,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消费者保险购买成本。一是推动车企与险企“总对总”合作,将保险业务线上化、去中间化,为消费者提供线上透明化、公开化、简洁化的自主投保渠道和比选方案;二是“总对总”合作推动车险市场产品创新,合作共享新的车险细分领域,共同储备核心技术,降低车险保费,提升客户用车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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